建议/提案提出者: 葛怡 建议/提案号: 263
标题: 关于加强文明养宠监管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文明养宠问题,如不拴绳、随地排泄、噪音扰民等,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困扰。为了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有必要进一步倡导文明养宠。
  一、我区宠物饲养和监管现状
  我区2020年出台实施的《南通市通州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养犬人应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相关部门对犬只登记上牌提供了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手机app线上办理、设立了15家上牌免疫登记办理点,让养犬人较为简便地解决登记问题。城区也对文明养宠有较广泛的宣传,各个公园、绿化带处都可以看到“文明养犬”“遛狗拴绳”等相关标牌,部分小区公共宣传栏内也张贴有相关海报。但是相应的监管没有跟上,不文明养宠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一)不上牌不登记。部分宠物狗未进行上牌登记,对于不登记上牌的犬只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上不上牌区别不大。
  (二)散养宠物。部分宠物主人对宠物缺乏看管意识,放任宠物自行在街道、小区甚至道路上活动,对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宠物自身也存在安全隐患。不拴绳:部分宠物主人遛狗时不拴绳,放任宠物自行活动,遇到宠物不受控制时束手无策。不清理排泄物:宠物随地排泄,养宠人不及时清理,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影响其他居民的出行。
  (三)噪音扰民。部分宠物白天或夜晚叫个不停,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弃养问题:部分养宠人缺乏责任意识,对养宠没有进行全面了解,就饲养宠物,加上种种客观原因,导致随意弃养,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也存在安全隐患。
  二、加强文明养宠监管的建议
  (一)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城管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数量,加强巡逻力度,对公园、小区等重点区域组织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文明养宠行为。同时,鼓励居民举报不文明养宠行为,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开展摸排工作,对按规定未登记宠物的人员予以教育和上门登记服务,做到应登尽登,对拒不履行登记义务、饲养禁养犬种的,采取适当惩罚措施,确保所有宠物都在管理之中。对宠物销售商家加强监管,要求在宠物售出的同时进行登记管理。利用科技手段辅助监督,可增设公园、小区等重点区域的摄像头,同时整合已有摄像头,利用ai技术对不文明养宠行为进行识别分析,将违规行为推送给相关部门、以短信的形式提醒养宠人自身的不文明行为。
  (二)建立违规处罚系统。制定相关不文明行为处罚法规,对不文明行为影响他人的,予以警示。建立不文明行为信用记录系统,对多次发生不文明养宠行为的养宠人进行相应的惩处,如罚款、公开曝光、参与社区服务等方式。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线下活动、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鼓励志愿者组成文明养宠宣传队,参与监督和提醒居民遵守文明养宠规定,共同维护社区环境。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养宠责任的认识,倡导负责任的养宠态度。
  (四)建立完善流浪动物管理体系。对流浪猫狗进行有效管理,定期评估,对性格温顺服从性强的猫狗开放领养,对不适宜被领养的猫狗进行驯化或其他相应处置。建立落实有效的领养程序,确保领养人具备一定的养宠条件和责任意识,避免再次出现弃养行为。领养人需签署领养协议,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流浪动物救助和领养。
  (五)建立宠物友好社区。鼓励居民参与建设宠物友好社区,提供宠物娱乐和社交的场所和设施,如宠物公园、宠物游泳池等。公园、小区等公共区域设置专门的宠物公厕设施,提供清洁工具和垃圾袋,鼓励居民和宠物主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设立养宠咨询热线或线上平台,为居民提供养宠问题的指导和建议。建立宠物友好的商家联盟,提供宠物友好的餐厅、商店等服务,满足养宠人士的需求。

承办单位: 主办: 公安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4-06-11
答复内容:

葛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明养宠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犬只伤人、扰民、影响市容卫生等犬患问题不断,很多市民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强烈要求政府加强养犬管理,倡导文明养犬。为此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多次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先后制定出台了《南通市通州区养犬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和加强通州主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和《进一步推进全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并成立了由副区长、公安局长挂帅的工作专班对全区犬类管理工作进行强有力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一、基础保障

规范养犬总体来说就是对市民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对合规养的犬进行免疫上牌,对流浪犬、无主无牌犬、禁养犬进行收容整治。(1)成立捕犬队。2020年开始在区局层面上成立了10人的专业捕犬队,主要对主城区的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巡查、收容整治。同年六月份开始,其余各乡镇成立了不少于三人的专业捕犬队,由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牵头对辖区的流浪犬进行收容整治。(2)设立犬只流检所。区养犬管理办公室与小动物保护协会合作,在我区东社镇福利村建立了一个标准的南通市通州区犬只流检所,一期设计容量为500只,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扩建工程已经动工,设计容量增至1000只。(3)设立免疫上牌点。目前由区犬管办公室与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确定了15家犬只免疫上牌点,对居民合规饲养的犬进行免疫上牌。

二、宣传发动方面

通州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每周区犬管办公室都会组织动物保护协会、宠物医院、志愿者、爱狗人士进小区宣传服务活动,尤其是一些犬患比较严重的拆迁小区、老旧小区,现场进行犬管咨询、现场免疫、快速上牌、免费领养等工作。同时充分发动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保安和治安志愿者深入小区、单位,逐家上门发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文明养犬告知书》,养犬居民签署承诺书。在居民小区公告栏、电梯、楼道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海报,开展公益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影响面。

三、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

围绕携犬外出未按规定束牵引带、携大型犬只外出未戴嘴套,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不听劝阻等“三未一进”违法养犬行为,按照《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依法予以处罚。对各类举报反映存在个人或单位饲养禁养犬的,组织力量开展核查、甄别,对查实确系违法饲养禁养犬只的,第一时间依法开展收容处置。妥善处置犬吠扰民问题,对养犬人态度良好、承认犬吠扰民事实、积极采取制止措施及主动承诺改正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引导养犬人正确管教犬只;养犬人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做好取证工作,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予以处罚。如有因犬吠扰民问题长期存在矛盾的,要主动跟进、协调各方,依托居委会干部、楼组长、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协同化解矛盾。

公安、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履责,各司其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充分吸取政协委员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并充分倾听民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犬类管理、收容整治等工作。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