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提案提出者: | 周健 | 建议/提案号: | 290 | |
| 标题: | 关于加快“涉企收费”“涉企执法”合规建设的建议 | |||
| 建议/提案内容: | 营商环境彰显着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当下,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应该进一步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营造公平、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来增强企业信心。然而,现实中一些执法部门不规范操作,导致企业面临执法不公、程序不透明等问题。部分职能部门“过度执法”“以罚代管”,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营。另外,涉企收费的依据和标准不统一,也给企业带来了困扰。 一、当前“涉企收费”“涉企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在涉企收费方面。一是部分收费项目没有规范公示,企业不了解收费依据;二是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第三方收费(如委托中介评估等)情况较多,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和规范标准;三是部分委托第三方收费标准制定不合理,存在收费明显高于实际服务成本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四是部分涉企收费项目流程不规范,容易产生随意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 (二)在涉企执法方面。一是过度执法问题。主要体现在涉企监管中,检查主体多,检查频次多,企业疲于应付各种检查,给正常经营生产带来影响。由于执法检查中还存在交叉检查,相关部门职能重叠导致多头执法的现象;二是小错重罚、以罚代管问题,主要表现为涉企处罚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部分执法部门在针对企业违规的具体处罚措施上执法尺度弹性过大,小错施以重罚,一些本该由职能部门担负监管主体责任的地方又存在以罚代管,管理手段简单粗放的现象;三是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推诿扯皮现象。与过度执法相反,部分职能部门对发现或举报的问题不能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反而搁置不理或拖延处理导致问题久拖不决。对于棘手问题不同部门又会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四是部分执法手段存在法律依据欠缺问题。比如在某些情况下,执法部门对企业人员采取强制留置,法律依据不明确,导致执法行为在法律支持层面欠缺,企业处于明显弱势地位。 二、加快“涉企收费”“涉企执法”合规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建设,完善涉企执法和收费合规指南。对涉企业执法事项,应加快设立执法清单,明确执法标准、程序和时限,防止过度执法。对跨部门执法,要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另外,还要尽快完善各类涉企合规收费清单,对社会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过罚相当原则,促进执法尺度统一。对涉企执法应参照过罚相当原则,建立涉企处罚裁量标准体系。此外,还应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标准衔接问题。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执法指导案例制,方便企业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 (三)优化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执法部门对涉企处罚应以“摆事实,讲道理”为主,避免简单粗暴,一罚了之行为。执法部门应该让企业充分了解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申诉渠道,从而取得企业的理解和配合。除了罚款等措施外,还应注重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尤其是对初犯企业或非恶意违法企业,建议更多采取警告、整改等柔性执法手段。 (四)完善企业申诉渠道,建立执法监管平台。企业在执法过程中享有合理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如果企业对执法决定不服,应保障其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复议或诉讼。建立执法监管平台,为企业提供方便的举报途径。对于不当执法行为,企业可以及时举报,确保执法行为受到有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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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单位: | 主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协办: | 发改委、司法局 |
| 答复日期: | 2025-06-10 | |||
| 答复内容: | 周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涉企收费”“涉企执法”合规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涉企收费方面 一是修订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完善公示机制。区发改委根据省、市政策变动情况,对《南通市通州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进行了重新修订,已于2024年8月1日公布。《目录清单》包括中央、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23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4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9项。每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通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及时了解。 二是全面梳理涉企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涉企的行政事业、行业协会收费项目进行清查,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公用企业等,要求各收费主体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对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加强价格行为监管,防止出现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强化收费公示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收费公示规范,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公示收费项目、名称,细化服务内容说明,同时公示收费依据、计费方式、服务标准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开展收费公示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公示专项检查行动,对各类收费主体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逐一检查。 二、涉企执法方面 一是开展综合集成监管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区司法局针对监管领域中涉及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业务的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制定《通州区“合并联合式”行政检查场景清单》,牵头部门、联合部门依据场景清单开展“合并联合式”行政检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确认公告制度。依法确认全区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厘清涉企行政检查权行使依据,明确行政检查主体类别。实施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管理、日常检查计划备案管理涉企检查制度。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涉企执法事项,制定详细的执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中明确各项执法事项的执法标准、程序及时限要求,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防止过度执法。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实时互通。针对跨部门执法事项,共同制定联合执法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二是实施过罚相当原则,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对符合“免罚”“从轻”“减轻”情形的,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评查行政执法机关执行国家、省、市的免罚轻罚清单。区市场监管局参照过罚相当原则,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涉企处罚裁量标准体系。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细化处罚裁量等级,明确相应的处罚幅度,确保处罚公正合理。积极参与推动跨区域执法标准衔接工作,加强与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执法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同时,整理发布本地区市场监管执法指导案例,为执法人员提供参考,也方便企业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与政策指导,完善企业申诉渠道。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涉企收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走访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关注涉企收费政策变化,学会识别违法收费行为。建立市场监管执法监管平台,在平台上设置专门的企业举报通道。企业可通过平台对不当执法行为进行举报,平台对举报信息进行实时记录、跟踪和处理,并及时向企业反馈处理进展和结果,实现对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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