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葛明丽 建议/提案号: 018
标题: 关于加强城市路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市政工程的进一步建设,区相关部门加大了公路路网等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满足了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道路绿化、美化到位,每一条道路都是一条流动的风景线,极大提升了我区的城市形象。同时,通州旅游业今年发展迅猛,很多外地游客到此一游,深刻感受到了我们富强美高新通州的发展。
  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地方标识不够清晰,给一些不熟悉当地路网情况的司机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在南通人民路开往金沙的鹏程大道上,在新世纪大道西的几个指路标志中都显示去往金沙的道路为“世纪大道”(后更名的新世纪大道),但到路口处的指路标志却显示“金浩公路”,如果一个外地人没有导航引导的话,完全可能会被带偏。
  还有些地方公共标识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给人含混不清的印象。我区城市路牌都是双语路牌,但英文翻译却五花八门。大致看看有以下几类:A新金路(XinjinRd.),大庆路(DaqingRd.),B希望路(XiWangRd.),银河路(YinHeRd.),C通掘路(TONGJUERD),D清河路(QingHeLu),E金霞路(JINXIALU),F东湖路(DONGHULU),这些路牌的英文翻译,拼音大小写不统一,字符空格不统一,“路”的翻译不统一。更有新世纪大道的路牌在同一地点,主道与辅道翻译就不一致(XINSHIJIAVENUE)(XINSHIJIDADAO),同一条新世纪大道,在世纪大桥南有一路段,翻译为(NewShijiAve.)。如此品种繁多的翻译,让我们本地人都大为咋舌,试想一个外国人来此一游,看到这样的翻译会有怎样的感受?
  因此,规范公共标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个人觉得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从标准化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规范》
  路设有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它规定了路牌的大小和形制。路牌设置要严格执行《标准》,切实提高城市道路标志和标线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体现城市交通管理特点,按照统一规范进行实施。
  二、从可持续的角度出发,加强路名规划
  建议相关部门在规划道路和路名的时候,同步进行专业英文翻译,并将路名的英文名同期发布,市政或交通部门加强管理,在进行道路建设与路牌安装时按照规定进行实施,避免五花八门的翻译影响城市形象。
  三、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切实换位思考
  指路标志的设置,需要规范、统一、实用,交通部门在设计好指路标志时,可邀请热心群众进行实地考察,确保道路标识便民、利民,也为新时代打造城市旅游名片,提高城市形象做贡献。
  路在脚下,指向未来。相信城市路牌管理问题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标准、美观、统一、实用的路牌会擦亮通州旅游品牌,让城市形象大为提升。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民政局、城管局
答复日期: 2019-05-20
答复内容:

葛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路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路牌管理的建议,顺应了新时代城市建设的要求。近两年,我局与民政等部门联动,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力争不断净化地名环境、延续通州的地名文脉,以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但就城区而言,目前仍有较多未整治到位的路名牌、指路牌。

近期,根据江苏省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以及南通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已联合区地名办对城区的路名牌、指路牌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类不规范现象:

1. 路名牌中的拼音标注不规范。具体存在分写和连写不规范、大小写不规范、英文翻译和拼音混淆使用等不规范现象;

2. 同路不同名现象严重。具体存在新建改建路段路名牌标示与老路段不统一、同一条路在不同分管辖区内的路名不统一、道路交通用名与城区使用路名混用等不规范现象;

3. 部分标牌未严格实行国家规范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于2012年5月1日起已开始实行新的规范,该规范中对路名牌、指路牌等交通标志的版面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城区仍有部分路段未及时修正。

就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城管、高新区、交运等相关部门的联动,认真落实省六部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工作:

1. 设计阶段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标准。认真研读《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以及南通市地名相关规则和规定,认真执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在路名牌、指路牌设计阶段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2. 全面摸底排查,形成整治清单,分阶段完成整治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城区路名牌及指路牌进行排查,全面了解本地区不规范路名数量、分布等底数详情,对拟处理的不规范路名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社会意见,把整治工作分年度排入城建计划;

3. 规范路名的命名和报批程序。按规范程序进行路名命名更名,完善路名更名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对完成的路名方案及时交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再进行实施。

我局将与各部门合作,把规范路名命名更名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进一步扮靓城市“名片”,彰显通州精神。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