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晓燕 建议/提案号: 64
标题: 关于关心残疾人权益,让城区盲道畅通无阻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残疾人是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爱,盲道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盲道一般由两类砖铺就,一类是条形引导砖,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称为行进盲道;一类是带有圆点的提示砖,提示盲人前面有障碍,该转弯了,称为提示盲道。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中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犹如盲人静态的眼睛,它被铺在马路人行道上,是为了方便盲人出行而设置的。形状特殊的砖、鲜艳的黄色,利用盲人的脚感作用和盲道砖的助感原理达成。  

目前我区对盲道建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盲道被占用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且还更有甚者占用人行道、盲道设卡收费,导致普通行人在人行道都无法正常步行,更何况是盲人。如通州文峰大世界门口收费已有一年,建设路北山巷至老通掘路也己设卡,建议城管、住建、交通部门关注此类现象,给残疾人一个安全通道。  

一、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管理,取缔非法将盲道改做他用的不良行为。 

二、城市管理部门在有条件的路段,在按规划留够人行通道及自行车道的位置后,统一科学规划、设置摩托车和汽车停车位,并设置明显标志,防止由于不清楚用途而占用盲道停车的现象。对于各单位和商铺私自设立和划分的停车位坚决予以取缔和清除。  

三、城管部门在设置停车位路段,积极与商户沟通,让商户在可能的情况下,配合管理部门尽可能对自己单位门口的公共停车位进行管理。各单位和商户不得利用任何方式,把公共停车位变为只供本单位员工和客户使用的停车场。  

四、加大宣传力度,以张贴标语或公益广告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认识,让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按规定停车,从主观上杜绝违规占用人行道、盲道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公共停车位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利用人行道、盲道私自划定停车位和设置停车场的行为。城管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的行为。设置监控摄像头,对容易违规占用人行道停车路段进行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城管局
答复日期: 2019-05-24
答复内容:

张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心残疾人权益,让城区盲道畅通无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区新建、改造了新世纪大道、金霞路、朝霞路、交通路、新金路、通掘路、希望路等几十条道路,无障碍设施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障碍设置,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提升无障碍设施应用,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市政设施管养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步行街、广场等场所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力度。对破损、缺失、不合理的点位做到及时整改和修复。

二是对于老城区原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场所,将结合实际情况加设或在道路、场地改造时一并设置实施。

三是由城管局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城区内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科学施划,同时加大对非机动车服务外包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非机动车占用盲道的现象。

四是加大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尤其是占用盲道从事宣传、作业、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私自施划停车位和设置停车场的行为予以整治。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