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朱鑫涛、吉慧明 建议/提案号: 012
标题: 关于扎实推进老有所养,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改革开放四十年,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极大改善。但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日趋严峻和农村外出劳动大军的日益增长,农村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由于经常蜗居在家,精神生活极度匮乏,出现了许多生理和心理疾病,这不仅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我们通州243个村居,粗略估算“空巢”老人也有几千人,他们不同程度面临的问题,有待社会来共同解决。

一、 “空巢”老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生活上缺乏照顾。留守老人们经济上依赖子女供养和社会性救助,相对于老人们日常生活开支﹑人情随礼、医疗费用等开销明显有经济压力,也导致他们物质生活水平低质量差。在农村这样的现状很普遍,子女常年外出打工,老人们在家生活很随便,饱一顿饿一顿,没有生活规律,年纪大了一般都很节俭,不舍得吃好的穿好的,身体每况愈下,生病了不去就医,想着熬熬就过去了,因为没人照顾往往发现的时候就成了重病患者。            2.心理上缺少关爱。物资生活的不充实,以及对在外务工子女的担忧,使老人们更易孤独焦虑和抑郁。如果你去农村,你会发现现在很多家庭只剩下老人在家看护庭院,他们常常坐在家门口,用呆滞的目光默默的看着远方,感觉自己总是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几乎很少能接到儿女的电话,让人往往心寒不已。
    3.安全上缺少保障。很多老人年纪大了以后,身体的毛病越来越多,有心脑血管疾病的、有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等等。疾病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许多不便,由于反应迟钝,骑电瓶车、下地干活甚至走路都容易发生意外,一旦出事便卧床不起或者中风,在没有亲人在身边的情况下显得很无助。
    二、如何关爱“空巢”老人的措施及建议
    老有所养即人们进入老年后,不能自己解决生活问题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家庭赡养、社会的关爱。在人们进入老龄阶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超过退休年龄而无法工作的时候,能顺利度过晚年。如今养老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如今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发放养老金,80岁以上老人可以领取尊老金,但金额不能和城区的老人相提并论,建议农村老人的养老金逐年提高,与城市不断缩小差距,使生活上不在捉襟见肘。同时,加强乡镇医院和乡村卫生室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水平。进一步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提高住院门诊的医药费报销比例。改善农村文化娱乐设施,为老人们构建多种交流﹑活动和娱乐的平台。深化推进村居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如今居家养老中心名存实亡,没有真正的发挥效益,建议政府加大投资力度或者引入民间资本,建设托老中心、养老院等,将空巢老人集中居住,逐步解决孤独、没人照顾的问题。
    2.强化家庭“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家庭子女的学历、素质、经济条件多少关系着空巢老人的幸福指数,如果子女孝顺,坚持“百善孝为先”的理念,待老人好,时常陪同在老人身边,或者把老人接到身边居住,就会给老人的晚年生活带来益处。建议政府要注重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的传递宣传的方式教育好爷爷、儿子、孙子三代人,同时在村居层面开设“道德讲堂”,让村居的老教师、老干部充当道德的传播者,弘扬社会正能量,强化子女的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减少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
    3.发挥社会团体的引领作用。针对农村老人们多开展身心保健方面的培训,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向上﹑开放乐观的生活态度。在关注空巢老人的问题上,应该说城区更加有经验、有条件为空巢老人服务,农村的老人要得到这样的优质服务简直不敢想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将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的优势,逐步将志愿服务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机制。随着政府对志愿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视,志愿服务不断深入人心,社会团体组织志愿者,到农村走村串户,嘘寒问暖,定期与空巢老人沟通交流,同时开展一些户外活动,外出郊游、垂钓等休闲活动,让老人的心情开朗,达到关爱的目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实“空巢”老人也是乡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以志愿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是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体现。
    对空巢老人的关爱行动,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引入政府、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只有相互配合,协调关注才能彻底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为全面决胜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并案提案人:朱鑫涛、吉慧明

承办单位: 主办: 民政局 协办: 文明办
答复日期: 2018-06-27
答复内容:

朱鑫涛、吉慧明委员:

您俩提出关于扎实推进老有所养,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空巢老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从生活有无经济来源的角度,分类厘清农村空巢(独居)老人。                                    (1)政府兜底供养的农村特困“五保”孤独老人。据统计:2018年4月全区特困集中、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3423人,其中,特困集中供养985人,政府安排在各镇(街道)敬老院入住。整体状况是年龄较大,65%以上不能和不会自理生活,35%的疾病缠身,失能、失智的占少数;特困分散供养2438人,其个人不自愿申请入住敬老院,自行选择独自居住,他们每月靠政府补助750元,其中镇(街道)医疗统筹110元/月,自行可支配640元维持生计,待年老多病可转入敬老院供养,特困集中老人在敬老院其吃、穿、住、医、葬政府统包,亦无忧患。

(2)有经济来源的农村空巢老人。有经济来源的农村空巢老人,一类是年轻点或身体尚硬朗的群体,生活得较有品质,有的选择消费外出旅游,有的参加着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还有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对国家和社会发挥余热等等;另一类是年龄大点,身体跟不上了或积劳成疾的孤独老人,他们大都选择了进入机构养老,据统计,全区民办注册的养老机构8家,公建民营1家,就有1059人已入住。

(3)经济困难的农村失独家庭空巢老人。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可以说是政策所迫、意外所致、生理所限。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①经济收入偏低。据调查,2017年底,我区失独家庭有2230人,有一半以上的失独家庭收入达不到当地的平均水平。他们生活依赖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府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给)等方面来维持基本的生活。②精神创伤极大。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内在创伤。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失独老人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容易陷入精神抑郁,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另一方面来源于外来创伤。一些人把失独者视为不祥之人,他们所给的东西也被视为不祥之物,这种来自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无疑更刺痛了失独老人的心。因此,相对于物质帮扶而言,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为迫在眉睫。③养老就医极难。据调查显示,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他们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如何养老就医就是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

(4)介于既无生活经济来源且又不属于政府兜底供养的农村空巢老人。这部分群体占整个空巢老人群体比例较高,80%以上的老年人仍支撑脆弱的身躯在劳作,20%的因病、残疾等,可以说他们是低保或低收入户边缘的老人,这部分老人生活显得更加的艰难。

(5)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及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落实,增加了农村老人的收入。我省对无固定收入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135元/月基础养老金;对实行计划生育后的老人发放计划生育扶助金;我区对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月分别发放60元、100元、300元的高龄补贴;再就是老人的土地,现在农村的土地可以进行流转,老人们自己没有能力种植之后,可以把土地承包给别人,这样也会有一个固定的收入。

(6)空巢老人生活缺乏照顾、心理上缺少关爱、安全上缺少保障。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有些空巢老人还承担着抚育孙辈和农务等繁重的劳动,经济上不宽裕,生活上没规律,生了病不去医以及二位委员所提到的相关意见,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今后对农村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老的打算

1、建立健全辖区内老年人数据台账(卡)。(1)采集辖性区内老年人数据,建立信息数据库,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扩展信息分类管理,尤其是对孤寡(空巢、失独)老人实行单列。(2)按季度刷新,实行动态管理并上门核查核实信息。(3)对辖区内老弱病残、特别是孤独(空巢、失独)老人一定要落实专人监护,随时掌握空巢、失独家庭老人的动态。

2、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正常运行。(1)配置岗位人员,落实人员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标准,落实岗位人员的配置,安排其人头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是长期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根本,也是步入老龄型社会的必然要求。(2)多渠道、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社区(村、居)居家养老是老年人休闲喘息、精神慰藉、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助餐配餐以及日间照料的场所,把老年人引导进来,让老年人逐步形成习惯,真正让老年人获得质感、达到老有所安效果。(3)努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智能化“一键通”)制度。倡导文明的“一帮一”、“多帮一”和“邻里关怀”的文明风尚。对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特别是困难的孤寡(空巢、失独)老人,社区(村、居)要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实行“一对一”政府购买服务和照料制度,主城区街道实行智慧养老“一键通”服务,做到为老年人尤其是孤寡老年人养老服务要遍地开花,不留死角和后患,并定期对服务的质量和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估。

3、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1)充分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政府的职能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涉老服务项目,特别是在“敬老月”期间通过上门慰问、陪聊、服务需求、医疗保健等活动,让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有获得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2)动员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发挥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全方位的为老年人开展活动。发挥基层社会组织作用,通过企业捐赠、动员家乡成功人士回报家乡,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得更有尊严。

4、建立空巢老人不可抗力和重大疾病的举措。(1)建立应急机制。空巢老人在遇到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危及生命安全财产损失等情况时,社区(村、居)干部第一时间要做出反应,迅速妥善地应急处理,安排好孤寡(空巢、失独)老人,帮助和解决他们基本生活需要,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发生意外伤害要迅速及时地得到救治,同时大力宣传和发动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把老年人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进行转嫁。(2)加强对空巢老人自我防患意识宣传。社会(村、居)平时要多与孤独老人进行沟通,定期上门服务,雪中送炭、问寒问暖、情感传递,向孤独老人宣传各种自我保护的常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增强孤独老人的防患意识和抵御外部干扰的能力,从而让孤独老人安享幸福的晚年生活。

最后,感谢二位对我区农村空巢老人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