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强 建议/提案号: 038
标题: 关于加强项目农业后续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基础性地位不能动摇。近年来,我区项目农业发展迅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持续提高,农民收入逐年增加,成为我区农业经济的中流砥柱。但笔者在“富民强企走帮服”活动中,收集到老百姓反映的情况,并结合村干部腐败案例,项目农业落地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租金延迟兑现。农民没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拿到土地租金。部分确实是因为承包方没有及时向村(居)交付租金,部分是因为租金被村(居)集体挪用甚至被经手人挪用获利。

二是土地转包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出于经营困难或赚取利润考虑,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将土地转包给第三方,影响农民收益的稳定性。

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承包方为减少成本支出,雇用的从业人员往往是附近的农民,年龄普遍较大,并且缺乏必要的防高温、防农药伤害等方面的措施;尽管这些农民具有丰富的田间劳作经验,但仍然缺乏大棚劳作的经验,也没有经过专门安全培训。

四是造成对周边环境污染。项目农业实施后产生的农药瓶等垃圾较多,不少承包方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露天堆放或抛弃在附近河边,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安全隐患。

五是土地污染严重,肥力下降,影响农业持续增产和农作物品质。不少承包方一味追求农产品产量,加大化肥、农药等的使用量,过度使用土地造成地力减退。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离不开我区农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项目农业的持续高效推进。我们应当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为此建议:

一、继续深入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树立“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理念,农业政策实现从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的转变,更加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建议组织法律界、农业界等专门人士研究制订推荐性合同版本,将重要条款列入其中,以期实现承包老板和老百姓利益的双赢。同时加强对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合同各方切实认真全面正确履行合同。

三、加快完善土地肥力、农药残留、环境污染等检测制度,落实补偿措施。

四、开展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选择有条件的村(组)田块先进行试验,再适时推广。

五、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拍蝇”行动。特别是村(居)干部贪污、挪用土地租金的违法行为,杜绝侵害农民利益事件发生。

承办单位: 主办: 农委 协办: 农工办
答复日期: 2018-04-12
答复内容:

张强委员:

现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项目农业后续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一是在区产权交易中心基础上,着重完善镇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建设,依法确权并加强流转合同监督管理。二是建立土地流转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退出的流转土地,建立再流转机制,保障所退出的土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再流转。三是建立村、镇、区土地纠纷调处网络,及时化解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

今年我区将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依法规范、有序地引导农户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完善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速度、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速度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二、组织实施化肥使用减量工程和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全区测土配方技术推广应用面积146万亩次,占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0%以上,化肥总用量有所下降,养分结构更趋合理。以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稳步提高有机质含量,确保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折纯)量比2015年降低5个百分点。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技术,重点在“控、替、精、统”四个字下功夫。预防控制病虫发生,努力提高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农药利用率达,从而达到控减化学农药的目的。

三、围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检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农田开展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牵头的土壤详查工作;三是依托“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组织开展耕地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工作。同时,根据环保等部门提供的耕地污染情况,组织开展耕地的修复。

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18年度区财政资金重点扶持符合通州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符合生态农业发展以及农业科技含量高的各类项目,重点给予优质高档项目予以补助。包括智能温室项目、连栋大棚项目、无土栽培、组培育苗中心、植物工厂设施等项目,水产品精养基地、集中连片养殖池标准化改造工程、新建的工厂化养殖温室、规模渔业项目以及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流通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