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费新锋; | 建议/提案号: | 026 | |
标题: | 让户外广告成为美化城市的艺术品 | |||
建议/提案内容: | 户外广告是城市商业文化的载体。几年来,我区相关部门,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增强资金投入,通过几年的整治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那种户外广告有的贪大求密,遮盖了原有空间,抢夺行人的视线,有的缺乏维修保养,陈旧破损,成为不安全的隐患;有的随意乱建,杂乱无章,造成局部环境的紊乱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城市面貌更多了一些清新形象。然而,整治也带来新的问题,广告的创意、设计、制作、发布等环节现代化程度低,以致众多的广告始终处于低水平重复,科技含量较低,缺乏现代意味。城区一些主干道广告呆板单一,不能反映通州商业文化形象。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从美化城市的角度出发,结合城市商业定位,更多的以艺术的思维来思考户外广告的管理。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r\n 第一,必须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注意广告经济价值实现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掘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城市经济和城市景观的贡献潜力,为创建城市休闲空间、调节大众消费心态和满足现代审美需要服务,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 \r\n 第二,注重城市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设计。做到户外广告整体风格与个体审美的统一。就户外广告而言,其审美以及审美判断应遵循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序列、风格和色彩等审美法则。从全局看,单个户外广告应与周围事物、周围环境成为一个艺术整体,由此构筑一个整体优美的艺术形象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多样统一的户外广告使人感到既丰富又单纯,既活泼又有秩序。从个体看,每个户外广告又有自身的独特之处,避免千人一面,单调重复。上海外滩、南京路等多地的户外广告种类繁多,但设置有序,布局合理,制作精良,特色突出,创意幽默,强调色彩与自然环境相融合。 \r\n 第三,户外广告的宏观规划与微观规划应协调。宏观规划就是树立全城一盘棋的观念,从法规制定、地域设置、总量控制、日常管理等方面结合城市色彩规划对户外广告进行原则指导,形成户外广告规划与街区建设、环境绿化、文化设施等的统一。微观规划,就是在统一规划原则指导下,将具体的每个区域户外广告的位置、色彩、大小、种类、质量的规定进行细化安排,与区域的建设风格相结合,形成局部的统一。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城管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16-04-13 | |||
答复内容: | 费新锋委员: 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