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学习文史委员会; | 建议/提案号: | 011 | |
标题: |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 |||
建议/提案内容: |
一、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和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围绕“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目标,以培育发展为主线,以监督管理为重点,稳步推进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促进了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截止2015年6月底,全区共有各类社区民间组织2998家(其中注册登记344家,备案2654家),平均每个社区拥有社会组织11家。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905家,占登记备案总数的30%。近三年我区对社区养老、残疾人庇护、卫生保健等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近600万元,400多名残疾人、6000多名老年人和6万多居民从中获益。通过“政社脱钩”、“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等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路径和方式,激发了一些社会组织的活力,发挥了他们的参与作用。我区还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截止2015年底,全区有68人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实现了社会工作人才的必要储备。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理多元参与、共同治理格局的形成。
二、我区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社会组织作用认识不足,怀疑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承接能力。存在着重政府作用轻社会参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重行政手段轻协商协调的现象,社会服务多元化观念尚未形成,服务与被服务仍处在相互了解、认识的阶段。有的人甚至把社会组织出面解决问题,看成是政府推诿塞责的表现,盲目加以抵制,导致社会组织能力及活力的释放受限。
二是社会治理的具体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均未有清晰的界定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也尚无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制度性安排,导致了政府职能转移的力度不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多的问题。
三是我区社会组织总体而言规模偏小、发展不均,仍存在政社不分、运转不够顺畅、自治能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基层社会组织自律机制不健全、自身创新发展能力不足,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不平衡。具有一定政府背景的行业协会、商会、政府性慈善组织力量较强,而群众自发性的社会组织力量普遍较弱,真正能够成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不多,远远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四是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有待强化。目前,社会组织的法规和规章主要以程序性规范为主,实体性规范明显不足,在资金信贷、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人才队伍、社会保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项目建设、购买服务等方面缺乏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及相应的激励措施。影响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五是我区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和结构在不断发展壮大,但从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人员只有两个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的能力相对薄弱。目前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主要体现在登记、审批、年检和星级评定,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缺乏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手段。
六是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缺乏专业人才。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员工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很难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另一方面,全区社会组织员工素质偏低、专业人员比重小、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严重,多数员工为兼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这不利于社会组织的长远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专业性。
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建议
1.加强机制创新,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靠社会力量管理社会事务的思想,通过建章立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让社会组织真正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一是在深化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把发展社会组织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合理布局及有序发展。二是要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在职能转移、政社分开、管办分离、资金保障、购买服务、减免税收等工作上深化改革,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扶持环境。三是通过优先发展经济服务、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和文体活动等四类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参与社会治理“铺路架桥”。四是创新社会组织人才培训机制。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开展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基础培训和专职人才专项培训工作,重点培养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的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做好相关服务。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新型政社合作互动。更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推进新型的政社合作互动关系。一是行政机关应切实转变职能,在全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其他社会组织的民间化、社会化,实现政社分离。二是减少对社会组织内部事务的干预,让社会组织真正能够实现“自主办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实现由行政管理向业务指导监督转变。三是政府部门应全面梳理所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社会组织具备的承接能力为前提,有重点、分步骤地将协调社区事务、公益服务、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技术性监测检验等管理监督和技术性职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依法转移给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四是授权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资质审查、跟踪指导、服务协调、绩效评估和经济奖惩等方式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五是政府在制定政策、实施重大决策等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治协商、情况通报、征求意见等方式,提高他们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
3.创新激励政策,推进孵化基地平台建设。完善扶持政策,搭建孵化基地平台,为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完善资助机制,重点培育和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通过加大购买服务的投入,推行项目发包公开招标,让更多社会组织通过平等竞争广泛参与社会治理。二是要降低社会组织的注册门槛,简化社会组织的登记手续,以进一步释放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三是搭建孵化基地平台,培育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要通过一定的投入,在城区建立孵化基地,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能力建设、公益宣传等免费服务,并在镇、街道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促进初创型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公益创投、服务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促进孵化基地的良性发展。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协作共享,定期交流经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整体效应。四是要创新考核奖励机制。通过定期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诚信守法、自律严格、作用突出、社会认可的社会组织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项目,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4.强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承接载体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离不开社会组织有效承接。一是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公益创投等为抓手,关注科技创业、科技服务和紧缺型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制定导向性政策、发布信息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尽快做大做强一批社会组织,提升他们的社会治理承接能力。二是健全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注重项目开发的针对性、可行性和规范性,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项目,扩大项目影响力,增强同业协会间的平等竞争,构建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地对社会组织工作人才进行培训。以培养承接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鼓励承接组织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四是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借助地方相应网站打造社会组织人才供需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专业化人才的横向流动,推动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
5.立足社区减负,打造三社联动通州品牌。要把社区作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载体,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三社联动”格局。一是要立足“社区减负”,理顺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现社区职能真正回归。二是要尽快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提出社区服务管理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全面推行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三是要加快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遵循权责与资源匹配原则,减轻基层社区行政工作负担,提高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效能。四是要理顺社区事务承接机制,建立起政府、社区、市场、社会组织和社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复合型社会服务供给体系,以协同治理打好“组合拳”,唱好“协奏曲”,提升各种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加强社工、义工的“两工联动”,通过个性化的个案服务、互动性的小组服务、多元化的社会服务等方式,向居民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社会化的服务。
6.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有力的监督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也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必要保障。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要找准社会组织与党建工作的结合点,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党员的作用,提高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二是建立信誉评估机制。通过择优的方式,推行第三方评估,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科学规范有序的评估机制,并重视评估结果的应用,对评估结果优秀的社会组织,可作为政府项目招标、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并享有相应优惠政策,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品牌社会组织。探索将社会组织信誉建设纳入“诚信通州”建设体系。三是完善自律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会组织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责权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运行、诚信执业,促进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四是强化群众主体作用。立足于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现状,完善服务功能,设计丰富的活动载体,激发群众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热情,真正实现创新社会治理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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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民政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16-04-19 | |||
答复内容: | 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