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包良均; 建议/提案号: 038
标题: 全面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这些都是对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2013年,区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实施“一对一”法律服务工程的意见》(通政办发[2013]136号)、《关于实施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146号)两个文件,进一步推动了我区的法治建设。
    一、政府法律顾问运行现状
    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7843件(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364件,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2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18场。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法律顾问通过上门服务、电话信息联系,积极向各级政府了解法律需求,及时为各级政府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与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相比较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利用率低,有些部门和镇(园、区)的领导甚至还不知道有政府法律顾问这一事。至去年底,政府法律顾问共为各级政府代理诉讼14件,非诉讼代理案件55件。
    二、政府法律顾问运行不佳的原因分析
    (一)遇事咨询顾问的意识淡化,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这对各级政府在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一些领导凭经验办事、凭个人意愿办事,不注重从法律层面审核所作决策的可行性,从而导致有法律顾问也不用,最终出现一些法律漏洞。
    (二)法律顾问利用率低。区政府办的[2013]136号文件为政府组成部门和镇(园、区)配备了“一对一”的法律顾问,而真正充分利用法律顾问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的极少,这一点从前面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各级政府我需要服务的意识还不够,不能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到各种事项的决策中来,导致法律顾问形同虚设。即使法律顾问办理的一些事项也是在出了问题、有了纠纷之后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请法律顾问来想办法解决,不能很好的在事前请法律顾问参与,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部分法律顾问的服务意识不浓。作为法律顾问的律师,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获取报酬的,没有服务就没有报酬。区政府办的[2013]136号文件为各级政府配备的“一对一”法律顾问都是无偿的,如果他们把大量时间花在这项工作上,势必会影响他们的收入,因此部分法律顾问主动服务的思想不够,也影响了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深入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政府都要有依法办事的意识。各级各地都要加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教育,让各级领导充分认识法律顾问在依法治理中的重要性。
    (二)区法制办为主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了给部门、镇(园、区)引好路,建议以区法制办为主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的各项决策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市场化运作,提高法律顾问的使用率。建议区政府将法律服务统一纳入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范围,做到有偿服务,提高实效性。
    (四)加强对顾问律师的考核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对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承办单位: 主办: 司法局 协办: ;法制办;
答复日期: 2015-04-07
答复内容:

包良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部门的法治意识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对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的法治宣教育力度,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努力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我们将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大一起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加强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意识。通过通州普法网、法律知识考试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公务员的普法宣传和考核,真正提高各级各类具体办事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拟筹建南通市通州区法律顾问团。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事务所、高校和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律咨询服务、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等领域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参加,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日常管理。主要职责为围绕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要协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

区政府法制办正在起草筹建法律顾问团的方案,确定法律顾问团成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等事项。年内正式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

法律顾问团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经费统一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报酬,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参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各成员工作任务的完成量给付报酬,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团成员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教育考核

1、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首先,要加强对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律师充分认识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自觉、主动地为政府服务、为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的政治任务,是律师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的具体体现。其次,要加强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尽职尽责、从业清廉,不谋私利。再次,要加强对律师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教育和培养,促使律师在工作中做到认真、负责、及时、讲求效率。

2、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区委、区政府也出台了依法治区的决定,各级政府依法办事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这必将对担任顾问律师的业务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我们将从现实和未来需要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第一、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有关的决定要求。第二、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律师进行业务培训,邀请相关的专家、律师给我区的律师进行专项的政府法律顾问知识培训。第三、要求律师在工作实践中边干边学,增长才干。同时提倡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实际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第四、有计划地推动和引导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出一批专职做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队伍。

3、加强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考核。我们将严格按照一周一联系,一月一见面的要求,对顾问律师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对律师顾问工作质量的考评,定期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走访,了解顾问律师工作情况,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对服务质量好的律师要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采取措施,认真改正。我们将把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纳入到律师年度检查考核体系中,对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到位、顾问单位不满意的将对其提出暂缓注册的建议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

 

通州区司法局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