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成军;朱炳明; 建议/提案号: 015
标题: 关于推进我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四中全会又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对规范和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的思路,实现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
    目前,我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真正大规模、规范化地承接政府职能和转移事项还有较大的差距,这就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此,建议:
    一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
    二要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组织优势,探索开展在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事务管理、技术服务与市场监督以及社会治理领域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鼓励社会组织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拓展政府购买服务空间。
    三要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提供舆论支持。要加大对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投入,在政府新增财力中设立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确保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基本公共服务的健康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帮助社会组织提高业务水平。
    四要建立健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监管机制。承担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必须履行购买服务的监督责任,将购买服务事项纳入专门部门统一管理,依法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质量、效果进行指导与监督,科学、公正的评估服务效果,形成职责到位、协调配合、违法必究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五要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服务能力。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帮助社会组织练好内功,健全内部治理结构,降低运行成本,提升项目运作能力,夯实扩大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公共服务的基础。鼓励和推荐优秀人才参加社会组织工作,协助社会组织选聘专业人才,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提升承接服务的能力,赢得政府的信任,获得更多的服务项目。
承办单位: 主办: 民政局 协办: ;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答复日期: 2015-04-10
答复内容:

成军、 朱炳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一是加快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列入区政府考核目标。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各类社会组织2999家,其中注册登记680家,备案2319家,平均每个社区拥有区社会组织8.8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共945家,占登记备案总数的30%。二是加快社会组织改革步伐。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强社会组织内部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探索政社分开,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办公场所与行政机关脱钩,目前已有3家行业协会完成脱钩试点,有望近两年全面铺开;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低收入户认定、收养家庭评估已开始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这两年,我区尤其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每年区财政都安排260万元作为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为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性社会组织培育、公益项目创投及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全力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目前已有近50家社会组织通过了等级评估,大大提升了社会组织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我们采取对社会组织年检、实地抽查、联合检查等手段,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及时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今年我们拟成立联合执法支队,加大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成军、朱炳明委员,尽管我们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局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下一步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不断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并拟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步伐。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