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城乡建设社会法制委员会; 建议/提案号: 102
标题: 齐抓共管 多措并举 打造交通安全良好环境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目前,全区道路总里程3687公里,其中国道1条7.4公里,省道6条143.2公里,城市道路73条149公里,农村道路108条3284公里。全区机动车保有量32.2万辆(其中汽车13.9万辆),各类机动车驾驶人35.7万名(其中汽车驾驶员25.8万名)。
    一、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为确保全区道路交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我区以“压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为总体目标,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交通秩序整治、事故预防压降和文明交通宣传工作,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7年的最高峰全年死亡360人下降到2013年的217人。2014年1~10月份,全区重大交通事故共发生161起,死亡169人,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0.6%和6.6%。
虽然我区重大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但交通安全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交通安全设施不尽完善。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区有多条道路进行了设计新建和拓宽改造,但因种种原因,道路主体工程虽已完工,安防设施、标志标牌、监控设备没有同步跟进。尤其是大量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缺失,成为隐患巨大的“无语言道路”。而部分原有道路因年久失修,标志标牌损毁脱落,沿河路段、危险桥梁护栏缺失。例如江通线0-4KM路段西侧濒临英雄竖河,河道刚刚疏浚,河深坡陡,与路面落差大,因无任何防护设施,极有可能出现翻车入河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二是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多,交通流量激增,但人们的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还未同步提高,随之而来产生了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一些市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乱穿马路等交通陋习比比皆是;部分客货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点车辆三超一疲、涉牌涉证、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屡见不鲜;市场源头监管缺失,非国标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大量出现,虽然前期已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扣了一大批违规上路车辆,但平潮、通海、家纺城地区此类车辆仍数量巨大,且多数从事非法客货运输,加之车主交通守法意识不强,各类交通违法多发,极大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另外,虽然有关部门已加强了对流动摊贩、马路市场的整治,但仍屡禁不止,特别是在节假日,大量流动摊点占据道路,影响了正常交通出行。
    三是非机动车安全问题突出。电动自行车因其价格低廉、驾驶容易、出行方便等诸多优点受到群众追捧,成为百姓出行最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驾驶时无需驾驶证,驾驶人缺乏上路行驶前的强制交通安全教育,加之部分老年驾驶人文化程度低、交通法律知识欠缺、反应迟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群体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较多且后果严重,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在去年发生的161起重大伤亡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有84起,死亡84人,占比分别为52.1%和49.7%,数据令人触目惊心,交通秩序亟待严厉整治、加以改善。
    四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我区私家车保有量激增,群众出行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全区停车场所严重缺失,特别是金沙主城区无一个规模以上的停车场,群众停车难,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另一方面,由于规划先天不足,我区学校、市场等人流密集地多设于公路及街道两侧,早晚高峰及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流量巨大,而临停泊位、学生统一接送车辆缺乏,导致人车混行,秩序混乱,极易发生交通拥堵和碰撞类事故,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二、对合力打造交通安全良好环境的建议
    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一个人和家庭的平安和幸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文明和谐,需要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打造交通安全良好环境。
    一要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在于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则依赖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安、交运、教育、宣传、司法等职能部门以及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单位)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整个社会层面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逐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要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媒体要协同作战,集中曝光违法行为。要利用现有的广告显示屏,集中时段滚动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守法。特别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群体,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将其作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多管齐下、持续不断宣传,稳步提升他们的文明交通素养和安全出行意识。
    二要强化隐患整改。我区道路保有量激增,对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目前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主体有住建、公路、交通及各镇园区,道路建成交付后由公安部门管理。如交通安全设施出现问题,公安部门必须及时协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建议将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隐患整改等工作交由一个部门统一扎口管理,使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与路面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根本上保证新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到位;建议政府每年增拨专项资金,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治理,并参照南通市政府做法,将维护经费统一归口在公安部门,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另外,针对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欠缺问题,要认真实施2013年启动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并加大推进力度,尽早实现全覆盖。
    三要加大路面管控力量。路面管控是预防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抓手。公安、交运等部门要在源头监管、违法查处、隐患整治、疏堵保畅等重点方面进一步加强保障力量。目前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管控力量相对不足。以公安交警为例,全区共有交警警力170名,除去事故、车管等岗位民警,实际从事一线路面管理的只有约一半的警力;19个镇(园)区仅有12个交警中队,还未达到上级要求的“镇有交警队、村有协管员”的标准,因此,一线路面警力亟待加强。另外,由于我区实行的是最低工资标准,致使作为重要协助力量的交通协管员队伍长期处于“招不来、留不住”的尴尬局面。建议区政府今后逐步加大对道路安全保障力量的投入,在人力、财力上予以适当倾斜,进一步提高道路管控水平。
    四要实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系统性工程,仅凭一两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支撑,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由公安、安监、交通、公路、教育、司法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镇两级交通安全委员会,明确职责范围和责任人,制定详尽的考核细则,并将其纳入对各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承办单位: 主办: 公安局 协办: ;交运局;
答复日期: 2015-04-07
答复内容:

城乡建设社会法制委员会:

随着我区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人、车、路矛盾急剧加深,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交警警力有限,仅凭我们一家难免势单力薄,为此我们将联动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构建和谐交通共同努力。

一是构建区、镇、村三级监管机制。区一级成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交通、住建、质监、公安、安监、工商、卫生、教育等政府部门为成员单位,各乡镇相应成立管理机构,各村(街道)成立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明确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以此筑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形成交通安全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定期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围绕本单位工作职能,研判分析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调整、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有效形成管控合力。在此基础上,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评内容,并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以此进一步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二是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公安交警部门将始终立足路面,通过采取设置固定和流动执勤点常规检查、错时型和移位型弹性警务突击重点检查等方式,并结合运用电子监控,严打重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在全社会营造严整严治的氛围,警示、教育驾驶人不能为、不敢为。同时要设立有奖举报热线,实行分级奖励机制,发动鼓励全社会投入到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来,进一步提升整治成效。

三是严整道路安全隐患。建议政府在做财政预算时予以充分考虑,专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用于每年的整改支出。我们会同住建、交通等部门,建立日常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制,不间断、滚动排查收集各类安全隐患,能由本部门自行解决的尽快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借助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形成《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整改建议书》,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治限期,逐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四是严控重点车辆、驾驶人。我们利用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将客货运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发现被监控抓拍、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通报车辆所属单位,进行重点教育。同时,要强化各警种间的沟通配合,发现有饮酒、赌博、家庭矛盾突出、个人性格暴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等“问题”的驾驶人,进行重点帮扶、教育、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通州区公安局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