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660元提高到680元。结合我区住房保障房源及适保群体等实际情况,我区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320元及以下调整为上年度家庭(包括单身居民1560元)人均月收入在1360元(含)以下。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顾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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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660元提高到680元。结合我区住房保障房源及适保群体等实际情况,我区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320元及以下调整为上年度家庭(包括单身居民1560元)人均月收入在1360元(含)以下。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