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主题服务 / 住房服务

拆迁安置提取

发布时间: 2016-04-12 16:22:55
信息来源:
【字体:

  1.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协议书(意向书)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2.若能提供被拆迁房屋建设、规划部门审批文书上其他家庭成员的,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支付的房款总额。
  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拆迁的证明材料开具或领取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责任编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累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