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兴东街道 发布时间:2024-03-19 14:1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通州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确立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通州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通州新实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推进“放管服”改革。一体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通城通办”服务,深化“长三角+”点对点协同模式,开展“一件事”改革,实现更多通办事项“全程网办”和“掌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管理,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优化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通州区2023年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及2023年“万事好通、周到有解”通州营商优化提升举措60条。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精准执法,优化升级涉企免罚轻罚“四张清单”,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相关的行政事项办理情况的日常监测,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和免罚轻罚清单专项监督和联合监管。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4.强化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专题调研,选择部分涉企重点领域试点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分类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目录,健全涉企行政争议综合化解机制,消除阻碍市场运营的隐形障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优化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供给

5.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合法性审核、档案管理、备案监督等全链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智囊作用,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6.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参与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8.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9.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反馈。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督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规定程序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0.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实施赋权事项“清单”制,提升赋权工作的统筹性、科学性、精准性和规范性。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通州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旅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1.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以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的区级统筹。(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抽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以及执法舆情频发、矛盾集中的重点地区相关案卷进行评查,促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交运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通州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旅局、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3.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执法情况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复议附带审查等方式,持续改进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按照省市部署,示范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工作,推动行政机关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4. 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健全、严格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深入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工作,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5.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压实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目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控,增强有效防控能力。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政府合同法律风险,排查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通州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6.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物资储备调度,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7.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及省市区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六、着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18.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风险提示函、意见书、建议书等制度,强化典型败诉案例研讨,明确执法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办案水平。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推动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9.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进压降行政败诉工作,对败诉案件多、风险高的地区和单位加强指导、落实考核追责。通过复议抄告、约谈等手段推动解决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从源头上防范行政争议,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率“双下降”。继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出庭应诉能力水平,不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到“出声、出实效”的转变。(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开展“枫桥经验”传承提升年专项行动。强化诉与非诉的有效对接,健全完善区镇两级非诉工作体系。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重复信访控增减存常态化长效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1.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持续推广运用“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进社区物业、消费维权等领域纠纷排查调处。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探索完善无异议简易调解程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2.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3.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区各行政部门和镇(街道)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府督查深入基层实际、反映群众心声、积极辅政建言的作用,注意收集并真实准确反映基层对优化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4.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重大行政执法事件预防处置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尽职免责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区镇两级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6.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规范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将其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推动区各行政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区依法行政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7.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开展《通州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实施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持续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8.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照《关于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建补法治政府建设短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适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督促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整改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9.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区依法行政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