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江苏圣夫岛纺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情况说明
来源: 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2-11-19 10:48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期,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江苏圣夫岛纺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经检查,5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建议将其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案。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背景

(一)江苏圣夫岛纺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施维洪,该单位厂房(丙类厂房)地上三层,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单层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2022年5月12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 厂房单层面积约1800平方米,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生产车间应急照明大部分损坏,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不到位,损坏率和未设置的已超过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3. 消防泵房地下漏水严重,管道阀门锈蚀严重,集水坑排水系统损坏,消防泵房不能正常使用,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瘫痪;4. 生产车间西侧封闭楼梯间窗户设置栅栏;5. 生产车间一层东侧部分车间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1条、第7.3.6条、第7.4.2条、第7.4.6条、第7.3.10条、第7.4.4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C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2】28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二)南通天地鞋帽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西首,法定代表人为黄建华,该单位厂房(丙类厂房)地上五层,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单层面积约1500平方米。2022年5月13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 未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导致厂房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法使用;2. 未设置双回路供电;3.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报警主机;4. 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1条、第7.4.3条、第7.4.4条、第7.6.1条、第7.7.1条、第7.7.3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D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2】28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三)通州区金沙社邻超市地址位于通州区金沙街道碧桂园天玺湾B地块95幢,经营者为陈卫军,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该场所所在建筑共2层,第一层为超市,使用面积约1100平方米。2022年7月13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 超市北侧中部安全出口被货架完全封闭,袋行区域至最近安全出口距离超27.5米,导致该商店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现场无法立即改正;2. 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亮。该单位存在的第1条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5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的直接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2】43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四)南通美卧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三圩埭村二组,法定代表人为张锦石,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该单位厂房(丙类厂房)共3栋建筑,其中生产车间单层面积约1000平方米,地上5层;北侧仓库单层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地上2层;西侧仓库面积约为900平方米,地上1层。2022年7月19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南侧主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 南侧主车间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 南侧主车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4. 南侧主车间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部分楼层未设置;5. 北侧和西侧仓库之间搭建大棚当临时仓库占用防火间距;6. 北侧仓库二层设置宿舍。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第7.7.1条、第7.3.2条、第7.3.6条、第7.1.2条、第7.1.3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d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2】43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五)南通市通绣床上用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法定代表人为施振康,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该单位共5栋建筑,其中成品车间单层面积1100平方米,地上3层;办公楼单层面积300平方米,地上2层;宿舍楼单层面积400平方米,地上3层;新建厂房单层面积4000平方米,地上5层;南侧辅料仓库面积100平方米,地上1层。2022年7月26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成品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成品车间建筑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成品车间外窗户设置铁栅栏;4.成品车间与南侧辅料仓库防火间距为6米,防火间距不足,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第7.7.1条、第7.3.10条、第7.1.2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C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2】46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二、隐患整改情况

近期,我大队对上述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隐患整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江苏圣夫岛纺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 未设置到位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安装到位;2. 生产车间损坏和未设置到位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已修复、安装到位,符合要求;3. 消防泵房已重新修复,内部设施均好用,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供水正常,集水坑排水系统已修复;4.生产车间西侧封闭楼梯间窗户设置的栅栏已拆除。

(二)南通天地鞋帽有限公司:1. 厂区已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厂房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已可正常使用;2. 厂区原有一路电源,现场设置一个柴油发动机,作为备用消防电源,满足双回路供电要求;3. 厂区已设置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报警主机,并能处于工作状态;4. 防排风机已正常启动,工作正常。

(三)通州区金沙社邻超市:超市北侧中部已将货架搬离,设置了安全出口。

(四)南通美卧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1. 南侧主车间已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 南侧主车间已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 南侧主车间已形成封闭楼梯间;4. 南侧主车间疏散指示标示和应急照明已安装到位;5. 北侧和西侧仓库之间搭建大棚已按要求整改;6. 北侧仓库二层设置宿舍已全部搬离。

(五)南通市通绣床上用品有限公司:1. 成品车间已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 成品车间已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成品车间外窗户设置的铁栅栏已拆除;4. 成品车间与南侧辅料仓库之间的窗户已用砖墙封堵,门已更换为防火卷帘,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鉴于上述5家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其重大火灾隐患已消除,现请提区政府将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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