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优化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通州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3-04-23 12:3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省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城管体制改革运行实际情况,制定了《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优化方案》。

一、制定的背景

自2020年8月我区实施城管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实现了执法力量下沉、部分权力事项的下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镇街在部分领域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通过两年多的运行,也暴露出执法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管理能力下降、负面舆情时有发生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规范全区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管理,提高政府基层治理能力,我局牵头制定了《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优化方案》,优化了主城区执法模式、管理模式、执法职责等内容,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调整。制定过程中,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做了相应调整。

二、起草的依据

本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如东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优化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优化内容、其他有关事项、工作建议等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指导思想。主要明确本方案的指导原则和思路。

(二)基本原则。主要明确本方案在实施过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三大原则。

(三)优化内容。主要明确本方案主要优化“执法模式、管理模式、执法职责”三大内容,确定了联合管理执法区域和相应人员的管理、考核以及我局和城区两街道应履行的执法职权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四)其他有关事项。主要明确执法案件用印、法律责任、统筹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

(五)工作建议。主要明确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机制优化落细落实,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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