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0 13:4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背景

一是推动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主要载体,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可重点解决重复建设、信息孤岛、资金分散等问题,推动项目集约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升项目应用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需要。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相应工作机制和计划制订、项目审批、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并明确区级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是完善自身项目建设管理机制。我区现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既有与上级管理制度不相适应的地方,也有部分建设管理上的盲点弱项亟待完善,尽早形成符合上级要求、切合通州实际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编制过程

《办法》编制过程中,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现状,经过两轮意见征集,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完善形成了《办法》。12月15日,专题向市大数据局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三、主要内容

《办法》从工作机制、项目审批、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监督5个方面,明确了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流程,实现了集约共享、互联互通、资金统筹的工作目标。

一是健全协调机制。依托通州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议事协调机制。

二是明确审批流程。明确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程序,设立立项审批环节,按规定履行项目报批手续。

三是制定年度计划。依据区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形成机制和项目变更程序。

四是组织项目实施。明确项目建设单位依计划规范做好项目建设、网络安全、项目监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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