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通州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6:4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提高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违法建设治理合力,区治违办起草了《南通市通州区违法建设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违法建设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城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顽症,严重影响城乡品质,群众反映强烈。我区违法建设在有效预防、属地监管、协同防控、综合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建立违法建设治理方面的制度保障。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南通市市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2018〕128号)

(五)《南通市通州区严格管控违法建设工作办法(试行)》(通办发〔2013〕12号)

(六)《南通市通州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通办发〔2017〕71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条,主要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和预防措施

《办法》从强化源头防控、属地管理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源头防控机制:一是明确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防控日常巡查工作机制,落实巡查报告责任;二是明确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在违法建设治理中的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责任;三是鼓励相关职能部门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智慧手段,拓宽违法建设发现、监控的渠道和信息共享。

(二)明确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职责和治理任务

《办法》从强化部门协同、提升治理效能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部门协同机制:一是抽调成员单位中层干部以集中办公形式参与治违办日常工作,提高协同联动效率;二是明确了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及其行为人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管理,进一步督促行为人纠正违法建设行为。

(三)明确了违法建设治理考核举措和纪律要求

《办法》从强化考核举措、压实责任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考核问责机制:一是明确提高了违法建设治理考核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分值,进一步提高责任主体和部门的重视程度;二是明确了违法建设治理纪律要求,进一步厘清责任主体和部门的职责边界及纪律要求,层层压实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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