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10 10:3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2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114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区盐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通州区盐务局调研了周边地区,了解周边地区盐业体制改革情况,同时参照了与通州区情况相类似的日照市、连云港市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经过多轮会商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通州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行政企分开。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市场化运营,撤销区盐业公司增挂的区盐务局牌子,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相关部门承担。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通州生态环境局各司其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执法。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销售给有批发资质的食盐批发企业和零售、使用终端,允许食盐批发企业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取消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由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加大对制贩假盐和违规经营食盐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工业盐和工业副产盐流入食盐市场的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加强食盐质量安全执法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建立证照协同监管机制,共同履职尽责,加强信息沟通、联动监管和执法协作。

本方案中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区盐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二是强化监管力量。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逐步加强力量,适应食盐市场监管的需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三是支持做强做优。贯彻落实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要求和省、市有关盐业改革发展文件精神,支持盐业公司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产业的发展。四是妥善分流人员。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统筹解决好区盐务局(盐业公司)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原文: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