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情况说明
来源: 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3-12-20 16:4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12月7日,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复查。经检查,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建议将其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案。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背景

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工业园区(望海台村十五组),法定代表人为陈飞,该单位厂房(丙类厂房)共4栋建筑,其中北侧车间单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地上6层;东侧及西侧仓库单层面积约1300平方米,地上2层;南侧仓库单层面积约1400平方米,地上3层。该单位从业人数超过30人,从事家纺缝制及加工,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

2023年4月26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隐患:1.北侧车间单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地上六层,建筑总面积约7200平方米,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3.1条第一款第二目的要求;2.北侧车间单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地上六层,建筑总面积约7200平方米,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1条第一款第一目的要求;3.北侧车间与东侧厂房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条的要求;4.厂区车间内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目、第五目及第10.3.5条的要求;5.北侧车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7.6条的要求。该单位存在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第7.7.1条、第7.1.2条、第7.3.6条、第7.3.2条的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C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3〕23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二、隐患整改情况

该单位北侧车间已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北侧车间与东侧厂房均为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北侧车间东侧墙面设置为防火墙,且其屋顶耐火等级大于1小时;厂区车间内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北侧车间楼梯间内安装防火门,形成封闭楼梯间,复查合格。

鉴于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其重大火灾隐患已消除,现请提区政府将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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