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通州区金新邻港大酒店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情况说明
来源: 通州区 发布时间:2023-02-27 10:1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2月16日,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通州区金新邻港大酒店开展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背景

通州区金新邻港大酒店地址位于通州区龙盛大道555号通州农批市场1号楼4-6层,经营者为张明祖。所在建筑总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上六层。该场所位于该建筑4-6层,建筑单层面积约1100平方米,总面积约3300平方米,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经现场检查,发现存下列隐患:1.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50%,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无压力,不能正常运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4. 四层西北侧外窗户被广告牌遮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第7.4.6条、第7.7.2条、第7.3.10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针对通州区金新邻港大酒店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C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为着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机关部门有关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的相关要求,建议将通州区金新邻港大酒店列为区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区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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