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7 14: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政务数据共享实际,发布了《通州区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是推进数字政府的重要方面,只有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实现政务数据按需适配应归尽归、分层分级应享尽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才能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谱写“强富美高”新通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编制过程

《方案》编制过程中,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大数据管理中心)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和市关于数据共享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区政务数据共享运行现状,经过两轮意见征集,完善形成了《方案》。

三、工作目标

从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出发,以政务数据共享为重点,着力破“信息壁垒”、联“信息孤岛”、通“信息瓶颈”,全面提升各地各部门数据共享水平,协调推进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台数据等社会数据共享,努力实现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走在全市前列。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建立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权威高效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数据驱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重要作用。

四、主要内容

《方案》从工作机制、运行体系、安全防控、制度规范、保障措施5个方面对我区政务数据有序规范共享应用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是区级层面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依托通州区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二是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充分发挥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枢纽作用,归并整合部门的政务数据交换通道,建立政务数据供需管理和属地回流机制,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强统筹管理、按需汇聚、整合共享、关联应用,形成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权威高效的新一代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三是政务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机制。坚持数据需求导向,按照数据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明确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存储、共享、安全、开发利用等各环节管理和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

四是政务数据供给和使用安全。数据供给方要加强对共享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和保密审查,甄别区分涉密数据与非涉密数据、有条件共享数据与无条件共享数据,针对各类数据进行分级管理,不得在电子政务外网等非涉密网络中共享涉密数据,有效防范数据泄露和非法获取,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五是项目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全区政务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制度,对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实行统一注册管理。对区级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归并整合,凡不符合数据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不予安排运维经费,从源头上打破“信息壁垒”,着力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从根本上保障网络与数据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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