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6-06 10:3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州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预案”)已于近日印发,现就《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 《预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其中地方应急预案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突发事件的发生,伴随着社会舆论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工程建设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工程建设具有覆盖面广、主体大、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等特点,总体形势较为严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要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编制导则,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风险事故类型,明确应急响应流程与科学处置方法是必要的。

2. 《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预案》1.3条规定了通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Ⅲ级及以上铁路突发事件均适用本《预案》。铁路突发事件指铁路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社会安全类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通州区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建设、铁路线路和铁路站场运营有关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预案》。国家铁路建设、铁路专用设备管理、铁路线路和运营等领域突发事件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通州区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3. 如何保障《预案》可实施性?

《预案》2.1条明确了由区政府成立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明确了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中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人武部、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通州生态环境局、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潮镇、兴仁镇、先锋街道、川姜镇、通州区供电公司、中国电信通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通州区分公司、南通火车站派出所、涉事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等部门和单位。指挥部职责及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经过评估后认定,在铁路突发事件发生时,参照本《预案》流程能大幅降低事故产生的各种后果。

4.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如何划分?

本《预案》规定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1)Ⅰ级预警(特别重大事故,红色)

突发事件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或Ⅱ级铁路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且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控性有进一步恶化趋势的。

(2)Ⅱ级预警(重大事故,橙色)

突发事件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或Ⅲ级铁路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且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控性有进一步恶化趋势的。

(3)Ⅲ级预警(较大事故,黄色)

突发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或Ⅳ级铁路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且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控性有进一步恶化趋势的。

(4)Ⅳ级预警(一般事故,蓝色)

突发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有发生突发事件的隐患的。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应及时升级、降级或解除。

5. 应急响应流程是什么?

本《预案》4.2条详细说明了应急响应流程,根据铁路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其中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由区铁路应急救援指挥部(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统一指挥先期处置,尔后由国家和省、市统一指挥协调处置。Ⅳ级响应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处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

具体流程分8个步骤:

(1)区交通运输局立即通知区铁路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专家参加。应急指挥地点设在区交通运输局。

(2)开通区交通运输局与事故发生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应急协调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3)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协调组的建议,应急指挥部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6)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决定启动相关事故灾难预案。

(7)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8)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省、市启动相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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