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农贸市场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17: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高标准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工作部署,积极营造舒心、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多方考察学习和实地调研,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计划从今年8月起,按照“整体筹划、优化布局、分类实施、一场一策”的思路,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50家,新建5家。其中第一年完成21家,第二年完成17家,第三年完成17家。

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对现有的50家农贸市场明确了提升改造、规划新建、环境整治和关停退出四类改造方式,其中拟提升改造35家,新建6家,环境整治8家,关停退出1家。同时制定了室内市场、棚顶市场、环境整治三种改造标准,并将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融入其中。

三、实施步骤

(一)设计规划阶段(2023年8月底前)

各镇街、相关部门按照“一场一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农贸市场的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成市场规划、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6年6月)

各镇街、相关部门按照拟定的三年计划有力有序推进市场建设改造,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4年1月—2026年8月)

验收考核由区农贸市场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按照“提升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依据验收考核标准对建设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并上报区政府。

四、奖补政策

对改造后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根据市场改造的方式、结构和面积对其所在辖区的政府给予奖补资金,按照预算共需奖补资金3000万元,每年安排1000万元,分三年到位。各镇街负责根据区政府批示将奖补资金进一步审核拨付至验收合格的市场主体,奖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市场主体实际投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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