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灾害救助行为,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通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通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文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说明《通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以及编制依据。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各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视情提前采取的措施。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管理。对灾情报告时限、会商核定制度、信息发布原则进行详细规定。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规定。
第七部分:附则。详细规定了包括在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设备设施、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灾害救助过程中的奖惩措施以及预案管理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