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起草说明
来源: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12 10:30 累计次数: 字体:[ ]

4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南通市《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并于4月24日正式发文。根据南通市文件,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草拟了《南通市通州区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稳增长政策措施》),分别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讨论,均获得通过。

南通市文件共50条,因第16条仅涉及海安市、第42条签发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优惠原产地证书等区级没有权限,我区删除了这两条。我区的《稳增长政策措施》共48条,其中绝大部分直接吸收上级政策条款,分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行业恢复发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外贸企业帮扶、持续优化涉企服务八个方面。其中第1、2、9、12、13、14、15、16、17、25、26、29、30、33、34、38、39、40、43、46、47条结合通州实际作了细化完善。

另外再解释一下第25条,“智改数转”诊断项目,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时,拟采取以奖代补形式。4月26日下午市工信局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免费为企业诊断。为此建议对鼓励企业“智改数转”激励政策由以奖代补改为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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