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南通奥得林纺织有限公司、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情况说明
来源: 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3-05-19 15:0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4月25日、4月26日,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分别对南通奥得林纺织有限公司、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背景

(一)南通奥得林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工业园区(望海台村十五组),法定代表人为黄建林。该单位共4栋建筑,其中南侧车间单层面积约1400平方米,地上3层;新车间单层面积约1420平方米,地上5层;宿舍楼单层面积约120平方米,地上2层;办公楼单层面积约300平方米,地上3层。该单位从业人数超过30人,从事家纺缝制及加工,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经现场检查,发现存下列隐患:1.南侧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3.1条第一款第二目的要求;2.南侧车间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1条第一款第一目的要求;3.南侧车间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7.6条的要求;4.南侧车间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目、第五目及第10.3.5条的要求;5.南侧车间与南宿舍楼防火间距为5米,防火间距不足,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条的要求。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 2017)第7.4.4条、第7.7.1条、第7.3.2条、第7.3.6条、第7.1.2条的规定。

(二)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工业园区(望海台村十五组),法定代表人为陈飞。该单位共4栋建筑,其中北侧车间单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地上6层;东侧及西侧仓库单层面积约1300平方米,地上2层;南侧仓库单层面积约1400平方米,地上3层。该单位从业人数超过30人,从事家纺缝制及加工,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经现场检查,发现存下列隐患:1.北侧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8.3.1条第一款第二目的要求;2.北侧车间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1条第一款第一目的要求;3.北侧车间与东侧厂房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条的要求;4.厂区车间内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目、第五目及第10.3.5条的要求;5.北侧车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7.6条的要求。该单位存在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第7.7.1条、第7.1.2条、第7.3.6条、第7.3.2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针对南通奥得林纺织有限公司、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C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为着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机关部门有关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的相关要求,建议将南通奥得林纺织有限公司、南通润士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列为区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区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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