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生态环境局解读《南通市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来源: 通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4-21 15:43 累计次数: 字体:[ ]

问:编制背景是什么?

答:通州区的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11年由南通市人民政府颁布执行,区划年限为2011-2015年。该区划实施以来对全市声环境管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规划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用地规划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现行区划方案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一是城市建成区规模、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既定声环境功能区与所处区域性质不相符。二是环境现状对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功能区的内涵和范围有了新的变化。三是技术规范发生了变化,新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对声功能区划分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省、市要求,通州区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问:与现行区划相比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区划时限

调整为2020-2024年。

(二)区划范围

现行2011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通州中心城区及周围区域共120.8平方公里。本次区划的范围为通州区已建成区及已规划区,包括各镇(区、园、街道),面积为210.76km2。

(三)功能区划分结果

《调整方案》结合《南通市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各镇(区、园、街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通州区规划区初步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其中,21个单元确定为1类标准适用区,43个单元确定为 2 类标准适用区,32 个单元确定为 3 类标准适用区。沿城市道路、航道及铁路两侧为4类区。无0类功能区。

(四)区域划分调整的内容

本次区划仍分为1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类区(其中4a类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和特殊区域。

与现行声功能区划相比,调整了1类区、2类区和3类区范围,噪声区划面积较调整前扩大。一是1类区面积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原区划中包含部分农村区域,不在城区规划范围内,予以调减;二是2类区面积增加较多,主要是本次调整包括了通州区所有建制镇规划范围,按照区划规范多数区域调整为2类区;三是3类区面积也增加较多,主要是本次调整包括了通州区所有规划工业区范围,按照区划规范调整为3类区。四是根据划分技术规范,调整道路交通干线和铁路干线两侧4类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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