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17:1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背景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市、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国家和省在办法中明确“应急预案应当每3年至少修订1次”。

(二)2023年2月,南通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突出正规化、动态化、数字化”,将预案修订发文列入二季度安全生产考核,且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

二、编制目的

《预案》作为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的全局性制度安排,通过本次修订,优化突发事件体制机制,指导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及时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编制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南通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

四、《预案》框架和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九章,较旧版《预案》在内容上有一定的修改。

(一)总则。阐述预案的总体内容,包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突发事件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工作原则以及应急预案体系。同时,首次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建共治共享‘强富美高’新通州”写入编制目的,在旧版基础上新增“编制依据”“应急预案体系”,并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信息公开,正确引导”“依法规范,科学支撑”5个方面对“工作原则”进行详细扩充。

(二)组织体系。主要划分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包括领导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其中在“专家组”方面新增由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的具体要求,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主要阐述了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以及预警措施。风险防控方面,新增“区政府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与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等具体要求,同时明确“每年年底”应对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要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监测方面,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类、生产安全类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新提出应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同时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预警方面,明确预警信息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或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定执行,并且信息发布需要实行严格的审签制,未经批准和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主要阐述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部门和单位的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先期处置”方面细化为5个点,明确事发单位、事发地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等主体处置任务和在境外发生涉及我区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流程。“指挥协调”方面,明确事件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还明确了区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时,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指挥机构应纳入区级现场指挥机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方面,明确由区政府会同区委宣传部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新增了“区政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当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内容。

(五)后期处置。主要明确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工作。其中,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区政府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并配合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区政府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配合由市政府委托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调查评估,并将调查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发生一般突发事件,视具体情况,区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或由市政府指派相关部门牵头会同区政府进行联合调查评估。

(六)保障措施。主要阐述突发事件发生后,队伍的组建、物资的分配运输、医疗救助的保障、通信保障和基础设施的维护。特别新增“安全防护保障”“基础信息服务保障”“科技与产业保障”“区域合作保障”4个方面内容。

(七)预案管理。主要明确预案的评估与修订、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预案的管理以及制定与更新。

(八)附则。明确预案实施、解释等事项。

(九)附件。明确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及其主要牵头部门,并详细列出突发事件的分类、主要种类以及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响应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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