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说明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由区司法局起草了《通州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决策机关应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主要内容

经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区司法局通过对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筛选,组织编制形成《通州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内容为:1.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通州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2023-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