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市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10-13 16: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就该方案解读如下:

问: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势,通过优化再造流程、精简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强化监督监管,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放大“3550”改革成效,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目标是实现从工业项目到一般建设项目的全覆盖。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2020年12月1日前,实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从申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报装和接入时间控制在5~10个工作日内。2020年底,全面覆盖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

问:本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方案适用于通州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具备产权登记条件的全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和设计方案、图纸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等各类服务事项。

问: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审批流程包含哪些方面?

答: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明确牵头部门;分类细化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合并审批事项;简化中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告知承诺。

问: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哪些?

答: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其中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包括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等事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分为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环节;施工许可阶段分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设计审核、抗震审查、人防设计审核等)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事项;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实,防雷装置、消防、人防、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问: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分为哪些?

答: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是形成全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管控体系,实现多部门空间数据在线共享调用,为审批提速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中部门间协调和前后流程的衔接,提高信息技术运用和资源共享水平。

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根据省“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完善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相关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制定各阶段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和材料目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

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基本建立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制度。

问: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监管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介与市政公用服务以及转变管理方式。

问:通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分解任务,落实经费保障,切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区级层面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联系机制,紧扣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改革实效和业务水平。

2.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评机制,研究制定考评办法,定期考核检查改革推进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区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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