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说明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6: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直播电商产业发展环境,扶持新业态发展,提升南通家纺城主体活力,根据《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2022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清单》,经过与财政、税务、川姜镇、重点电商企业、南通大学传媒学院等多部门商榷调研,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88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鼓励扩大对外开放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40号)文件的基础上,拟出台通州区直播电商产业相关扶持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为加强我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孵化基在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基础设施上的建设,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平台、MCN机构等专业服务商(运营商)入驻,实施直播电商主体集聚工程、建链补链工程、融合创新工程、提质增效工程,对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我们拟定了以下具体扶持政策:

1. 鼓励建设直播产业园区:对使用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引进直播电商企业60家以上(其中年入库纳统企业不少于10家),物流快递等电商基础配套设施完善的企业自建园区,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200万元。

2. 鼓励建设直播孵化基地:对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引进直播服务商1家以上、直播企业(个体户)10家以上(其中年入库纳统企业不少于2家,培育4家),公共配套完善的孵化基地,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20万元。

3. 鼓励引进MCN机构:对入驻我区且设立运营中心,签约全职主播不低于20人,服务我区企业或品牌不少于10个,年直播带货额不低于1亿元的MCN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4. 鼓励电商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电商企业开展直播拓宽销售渠道,对月度、年度新增为限额以上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5. 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直播:传统生产型和服务型企业(已在我区入库纳统),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企业产品的,对其产生的平台扣点给予2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 举办大型活动或赛事:鼓励举办直播电商行业重大活动,根据其规模、影响力,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活动补贴。

7. 鼓励争创荣誉:直播电商企业获得国家、省政府(或部门)颁发的荣誉,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10万元奖励。

三、相关说明

1.申请直播电商扶持政策的须为注册在通州境内的直播(电商)企业。

2. 年度兑现预算600万元。

3.涉及入库纳统的企业,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4.申请直播活动或赛事奖励的,采取事前备案制。

5.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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