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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关于《通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7-25 16:27:20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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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努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印发了《通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发办〔2019〕43号)。现对该《通知》解读如下:

一、鼓励培育服务外包

问:对于服务外包企业或载体平台建设单位购买先进技术的有什么奖励?

答:服务外包企业或载体平台建设单位购买先进技术(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等),年度投资额超过20万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问:开展在岸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有什么奖励?

答:开展在岸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在岸执行额等因素进行排名。对位列前六名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8万元、15万元、12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问:企业参加服务外包展会有什么补助?

答:由省、市商务部门发文组织参加的服务外包展会,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问: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有什么奖励?

答:在我区注册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开设服务外包专业课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培训学员与我区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培训一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称号的培训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问:服务外包企业创新创优有什么奖励?

答:被省科技厅、商务厅等部门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一次性奖励7万元;服务外包企业团队领军人才被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评为中国服务外包杰出(贡献)人物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

二、鼓励发展电子商务

问:对于重点电商企业有什么奖励?

答:对于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平台除外),按照网络销售额(开票)等因素进行排名,对位列前六名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8万元、15万元、12万元、10万元、5万元。

问:对于重点电商平台有什么奖励?

答:对区内新成立、独立注册的电子商务公司并建成电子商务平台的,当年开票额100万以上,对电商平台按照信息化软件投入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在我区注册成立的提供商品和服务交易的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已投入实际使用一年以上),且网上撮合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的交易平台建设项目,按项目年度实际投资额50%且单个项目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

问:对于开展电商培训活动有什么奖励?

答:经区级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的电商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为辖区内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人员,培训内容必须与电子商务相关,按实际费用的50%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问:参加电子商务促进活动有什么补助?

答:由省、市商务部门发文组织参加的电子商务展会,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鼓励小微企业上台阶

问:商标方面有什么奖励政策?

答:对当年新批准注册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当年达到限额以上入库的,奖励企业6万元;对往年已批准成立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当年达到限额以上入库的,奖励企业4万元。

(责任编辑:胡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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