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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解读《通州区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4-24 11:06:29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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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州区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9〕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该方案解读如下:

问:2019年我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2019年我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思想:坚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这一科学论断的指导,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加快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努力改善我区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自觉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推动“城市绿洲”、“ 幸福家园”建设。

主要目标:2019年全区造林绿化任务4000亩,其中:宁启铁路(二期)通州段绿化工程1000亩,长江森林生态屏障工程500亩,生态造林工程2100亩,交通干道景观绿化工程400亩。

问:今年我区绿化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答:全年造林绿化重点工程有五项。

㈠是宁启铁路(二期)通州段绿化工程。根据南通市绿委会《宁启铁路(二期)南通段绿化规划设计导则》要求,在我区新建一条总长11公里单侧绿化宽度100米以上的铁路生态景观廊道。南通市要求该项工程“2019年4月底完成,6月份市级验收”,造林面积1000亩,由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详见《宁启铁路(二期)通州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㈡是长江森林生态屏障工程。为深入推动全市长江经济带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8〕1391号)要求,着力加快我区长江两岸(含江中岛洲)护堤护岸林建设,主要在江堤堤干及临水侧至江水滩面、背水侧堤角外100米范围进行绿化。该项工程造林面积500亩,由五接镇结合南通长江五洲森林公园项目建设负责实施。详见《南通市通州区沿江地区造林绿化建设方案》。

㈢是生态造林工程。根据《南通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总规》”)精神,进一步推动森林城市建设,以东部生态涵养区为绿化重点区域,通过完善道路林网绿化,强化河道生态屏障,精心实施一批农村道路、河道绿化的补植补造和景观提升工程。该项工程造林面积2100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实施。

㈣是交通干道景观绿化工程。由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负责在新建国省道、骨干道路沿线做好景观绿化,打造村居游园、街边绿地等城乡生态绿地系统。该项工程造林面积400亩。

㈤是“三化”示范创建工程。根据省绿化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和“《总规》”要求,继续大力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作,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南通市三年深化森林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新建色彩配置合理、森林综合效益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省级“三化”示范村庄10个。

问:今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要求是什么?

答:以“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为原则,明确苗木规格、栽植质量、长效管护要求。在苗木上全面推广栾树、榉树、广玉兰等适宜本地条件的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树种,宁启铁路二期(通州段)绿化工程要求乔木树种规格胸径10cm以上;长江森林生态屏障工程要求选用耐水湿乔木树种规格胸径5cm以上,适度密植;生态造林工程要求在镇区主干道两侧栽植常绿树种规格胸径10cm以上,村级水泥路栽植胸径或地径5cm常绿、开花型小乔木,河道两侧栽植杉树、柳树等胸径5cm以上的耐水湿乔木和其他彩色化树种。在树种选择上,充分考虑“三化”要求和大绿量,增加“三化”树种使用量,占比不少于绿化树种的70%,提高绿化的显示度及景观效果。在栽植质量上全面推行工程化造林,要求“包栽包活包管护三年”,所有苗木必须带土球栽植,做到根系完整、树干通直、无病虫害。确保成活率、保存率均达95%以上;在长效管护上要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相应管护队伍,加强管护指导,形成长效管护机制。根据“栽管并重、一栽就管”的要求,加强对绿化工程的栽后管理,切实巩固绿化造林成果。

问:请问今年在造林绿化方面,区政府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2019年区财政对各类造林绿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的资金政策。

1. 宁启铁路二期(通州段)工程费均由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措。

2. 长江森林生态屏障工程农户流转土地租地费每亩每年补助1000元(租期至2027年),青苗费一次性补助每亩400元,工程费用按工程中标价由区财政当年支付40%。

3. 生态造林工程以东部生态涵养区功能规划,或区级重要生态区域为重点,集中流转土地且成片造林面积达50亩以上;经环境整治后河道河坡绿化三排以上乔木林带面积达30亩以上的,可享受每亩每年1000元土地租金补助(租期至2027年),苗木费和栽植费每亩补助600元(当年拨付40%),青苗费一次性补助每亩400元。其余绿化均按每亩2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

4. 森林抚育5万亩,经区级部门联合考核合格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其余考核等次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5. “三化”示范创建补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申报,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根据省补助政策进行专项补助。

问:为顺利完成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有哪些措施?

答:㈠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组织保障体系,紧紧围绕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绿化工程建设要求,深入宣传发动,组织资金投入和科技推广,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工程施工、日常管护等问题,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二)完善造林机制。坚决禁止列入南通市绿化工程招标“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承建各类绿化工程。凡享受区财政补助的租地造林地段,各镇村要严格管理,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化造林,严禁抛荒闲置土地,要规范农户在林内的科学耕作,严禁企事业单位、个人随意占用绿化用地。一旦发现违规违法占用绿化用地、人为破坏绿化行为的,区农林综合执法、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㈢加大资金投入。各镇(区、园、街道)要将绿化造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为圆满完成各项造林绿化工程提供资金保障。要多举措促进林业开放型经济发展,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的林业经济示范基地。同时,区政府对造林绿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的资金政策。㈣加强督查考核。分为部门考核和工程考核两部分。部门考核成立由区农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09年以来的绿化重点工程保存情况、抚育情况,在各镇(区、园、街道)自查核实基础上进行抽查考核,相关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于镇村自查核实工作不力的,有虚报、瞒报现象的,一经发现即刻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一律交由区纪检委问责处理。

工程考核。凡是流转土地造林,享受区政府补助政策的,严格按《南通市通州区生态防护林工程考评办法》对工程中标方和工程质量进行考核,直接与资金拨付挂钩,其他农村绿化工程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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