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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解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 2020-03-12 15:36:08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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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区政府印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0〕1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该意见解读如下:

问:如何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答:《意见》中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幼儿园布局规划,扩大全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基本实现每1万常住人口配建一所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左右,镇(区、园、街道)优质幼儿园覆盖率﹝镇(区、园、街道)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左右,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便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健康的学前教育。

问:如何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答:《意见》中提出:1. 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占比达70%,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巩固提高。2. 推进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发展。支持公办幼儿园以联合办园、办分园、设办园点等多种形式集团化办园,组建若干个幼儿园教育集团。3. 提高公办幼儿园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学前教育资源覆盖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85%以上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

问:如何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答:《意见》中明确: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当地小学标准,实现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高于5%的目标;按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增加幼儿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2. 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加大区财政奖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各镇(区、园、街道)发展学前教育,对新增公办幼儿园、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幼儿园项目建设等进行奖补。

问:如何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答:《意见》中指出:1. 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试点开展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备案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2.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3. 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实施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幼儿教师每5年学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4. 加强园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将园长队伍纳入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教育行政干部管理体系。

问:如何提升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

答:《意见》中指出:1. 推动保教方式改革。大力推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2. 加强保教业务指导。实行教研指导和培训责任区制度,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

问:如何完善监管体系?

答:《意见中指出1. 建立考评和监管机制。对镇(区、园、街道)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镇(区、园、街道)责任人予以问责。将学前教育纳入镇(区、园、街道)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业化培训范畴,对其他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开展轮训。2. 落实督导制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3. 严格经费使用监管。指导幼儿园按规定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会计人员,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4. 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问:需要哪些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答:实施《意见》需要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体育、机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

(责任编辑:于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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