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通州区第二批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3: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各社区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在省市区有影响,德育工作有实效,具有引领和幅射作用的德育工作骨干团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可望成为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培育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包括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中在岗在职、区级德育工作带头人或市级优秀德育工作者以上称号者均可申报。

二、遴选标准

1. 师德。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

2. 能力。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及全面、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教育智慧。重点考察德育工作经历、德育专业获奖、培养指导青年班主任德育工作等情况。

3. 实绩。德育工作效果突出,受到同行和学生的赞誉。重点考察德育类表彰、德育工作示范引领等情况。

4. 规划。对领衔德育名师工作室建设超前规划,站位高、思路清、措施实,主要依据申报者提供的德育名师工作室计划进行评审,此项指标占分50%。

三、遴选程序

1. 个人申报。填报《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2. 学校推荐。对申报者师德修养、德育业务水平、德育工作绩效等进行评价。学校审核后将材料送至区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刘建峰;联系电话:86514296。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3. 区教体局评审。确定区级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并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参评南通市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

四、遴选人数

本批区级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遴选人数不超过6人,兼顾各学段。

五、培育对象的管理

1. 培育对象负责组建德育名师工作室,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自主开展研究活动,重点围绕学科德育这一主题进行。

2. 一年期满,区教体局组织专家,对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审,从中确认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并发文公布。

3. 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待遇参照学科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待遇执行。

六、组织领导

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事关全区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推进,事关通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突出实绩导向。在推荐、遴选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遴选质量,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将严肃查处。

附件:1.通州区第二批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申报材料目录

    2.通州区第二批德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培育对象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2月20日

通教基〔2024〕11号遴选第二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