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09: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分管或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 热心学生资助事业,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在扶贫济困、助学育人工作中长期付出爱心或作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感人,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社会反响强烈。

3. 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 热爱学生资助工作,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名额

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每校不超过1名。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资助人的感人事例,让广大同学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二)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杜绝夸大或不符合实际的虚构情节。

五、报送要求

(一)材料以邮件形式报送,文件应包含:1.《“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推荐表》及附件(事迹材料和生活照2张)电子版;2.《“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推荐表》及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扫描PDF文件。

(二)上报时间:8月10日前

(三)报送邮箱:13862828882@126.com

六、组织评选

区教体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学校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拟评选10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并给予奖励。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日

通教助〔2023〕7号关于开展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及励志成才之星评比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