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纪 华同志为实验中学副校长
,兼任
先锋初中校长;
曾永生同志为十总中学校长;
马小春同志为四安中学校长;
邵丽霞同志为金乐小学校长,免去其西亭小学校长职务;
马建锋同志为西亭小学校长,免去其石南小学校长职务;
丁 聪同志为纱场小学校长;
曹立新同志为余北小学校长,免去其庆丰小学校长职务;
顾建锋同志为兴仁小学校长,免去其川港小学校长职务;
魏 强同志为横港小学校长,免去其英雄小学校长职务;
王志军同志为石南小学校长;
季炉军同志为庆丰小学校长,免去其纱场小学校长职务;
马 剑同志为英雄小学校长;
王丽华同志为川港小学校长,免去其南兴小学校长职务;
徐广智同志为南兴小学校长;
王言娟同志为育才中学副校长;
王 军同志为二甲中学副校长;
顾宪斌同志为姜灶中学副校长;
胡晓飞同志为通海中学副校长;
徐宏飞同志为金北学校副校长;
顾 斌同志为西亭初中副校长;
冯立国同志为东社学校副校长;
邱春建同志为杨港初中副校长;
吴春园同志为四安中学副校长;
宋永进同志为新联中学副校长;
陆 慧同志为川港中学副校长;
王 俊同志为实验小学副校长;
徐 伟同志为金沙小学副校长;
王晓光同志为金乐小学副校长;
张卫东同志为袁灶小学副校长;
江鸿峰同志为石港小学副校长;
周洪波同志为石南小学副校长;
刘 剑同志为韬奋小学副校长;
张宝书同志为新坝小学副校长,免去其赵甸小学副校长职务;
邵志刚同志为赵甸小学副校长;
钱冬梅同志为五接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李港小学副校长职务;
袁艳梅同志为五接小学副校长;
凌志杰同志为刘桥小学副校长;
陈海林同志为新联小学副校长;
钱婷婷同志为锡通园区小学副校长;
周 建同志为姜灶小学副校长;
邵敏华同志为姜灶小学副校长;
方 嵘同志为家纺城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兴东小学副校长职务;
邢江林同志为家纺城小学副校长;
葛宏宇同志为先锋小学副校长;
陆志松同志为先锋小学副校长;
陆 勇同志为二甲中学校长助理;
吴卫军同志为二甲中学校长助理;
鲍 杰同志为刘桥中学校长助理;
翟菊红同志为兴仁中学校长助理;
成洪华同志为姜灶中学校长助理;
黄 忠同志为通海中学校长助理;
张志东同志为通海中学校长助理,免去其先锋初中副校长职务;
曹 群同志为金郊初中校长助理;
沈 健同志为文山初中校长助理;
吴青松同志为四安中学校长助理;
姚志林同志为四安中学校长助理;
金鹏飞同志为平潮初中校长助理;
王俊杰同志为新联中学校长助理;
陈海洋同志为先锋初中校长助理;
刘 莉同志为通州小学校长助理;
张春光同志为通州小学校长助理;
张 英同志为金沙小学校长助理;
陆艳林同志为石港小学校长助理;
葛亚梅同志为十总小学校长助理;
周栋梁同志为赵甸小学校长助理;
王海峰同志为刘桥小学校长助理;
丁建华同志为新联小学校长助理;
徐美权同志为锡通园区小学校长助理;
唐晓燕同志为通州幼儿园园长助理;
上述同志聘期均为3年。
任命:
严 君同志为平潮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平潮中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喻益泉同志为金沙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金沙中学教科室副主任职务;
许圣祥同志为实验中学中教督导员;
季 建同志为实验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徐建平同志为二窎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二窎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 建同志为刘桥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刘桥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筱峰同志为平潮实验初中中教督导员;
成 斌同志为姜灶中学中教督导员;
吴剑卫同志为通州中专职教督导员;
殷达龙同志为通南教育督导组中教督导员;
杨 锋同志为通北教育督导组中教督导员,免去其通北教育督导组副组长职务;
吴少平同志为育才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育才中学副校长职务;
郁凤江同志为金郊初中中教督导员,免去其金郊初中副校长职务;
顾建新同志为四安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四安中学校长职务;
陈云清同志为四安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四安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锦安同志为四安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四安中学副校长职务;
卞茂华同志为四安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
四安中学副校长、
横港小学校长职务;
黄进华同志为平潮初中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平潮初中副校长职务;
司海波同志为新联中学中教督导员,免去其新联中学副校长职务;
俞志新同志为先锋初中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先锋初中副校长职务;
唐恒建同志为先锋初中中教督导员,免去其先锋初中校长助理职务;
姜新荣同志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教督导员,免去其金乐小学校长职务;
张建新同志为余北小学小教督导员,免去其余北小学校长职务;
严松涛同志为余北小学小教督导员,免去其余北小学副校长职务;
朱新民同志为兴仁小学小教督导员,免去其兴仁小学校长职务;
郭文忠同志为赵甸小学小教督导员,免去其赵甸小学副校长职务;
施丽华同志为锡通园区小学小教督导员,免去其锡通园区小学副校长职务;
蒋忠良同志为姜灶小学小教督导员,免去其姜灶小学副校长职务;
蔡汉平同志为姜灶小学小教督导员,免去其姜灶小学副校长职务;
陈艳香同志为通州幼儿园幼教督导员,免去其通州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决定:
张顺新同志调通北教育督导组工作(保留原职级),免去其十总中学校长职务;
施学清同志调通中教育督导组工作(保留原职级),免去其先锋初中校长职务;
免去宣卫东同志十总中学副校长职务
。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于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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