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公示(十八)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5年10月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7812158932068313C2201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东首,碧华路4号,金沙鉴定金余居108号 |
南通市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46758733532068311G2001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路807号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卫生院 |
46758765032068313C2201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居8组,五总渡海西路18号 |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卫生院 |
46758798432068313C2201 |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志南村3组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四安卫生院 |
46758773032068313C2201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酒店居健康巷16号 |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8日前与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6117506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