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公示(二)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5年1 月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
46758735132061211D1101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金北路39号 |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4日前与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6117506。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