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通卫医罚〔2024〕26号 |
案件名称 |
黄其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疾病诊疗活动案 |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
黄其祥,身份证号码:320624********121X |
违法事实 |
1、当事人自2024年春节前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麒麟桥村30组家中北侧平房内陆续为患者开展疾病诊疗活动,能确认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元整;2、当事人于2010年和2013年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疾病诊疗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过。 |
法律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元整(¥30.00);2、罚款人民币六万元整(¥6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执法主体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