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公示(七)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17 10: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5年4月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通州周美群口腔门诊部

MA1YMBRU732061217D1522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东社居东社花苑1幢107,108室

南通福阳养老院有限公司医务室

MAD60BXM632061211D4001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刘桥社区11组亿美商夏幢5层

通州沪牙卫士鑫金口腔门诊部

PDY69051632061217D1522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路347号1幢门面房底层2间,二楼3间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6日前与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6117506。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