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了解2023年度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份开展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按区卫健委《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通卫健〔2023〕94号)执行,并根据省市项目要求增加考核内容,标准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法与日程安排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检查,12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包括各项指标考评结果和打分情况)录入考核系统,以备区级抽查;第二阶段(2024年1月9日-16日)区卫健委组织考核组检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检查考核采取现场查看、走访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分3组同时进行(日程安排附后)。
三、检查要求
本次检查考核的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挂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及时向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领导进行汇报,根据日程安排,组织、配合好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勤政廉洁规定,接待从简,严禁铺张浪费。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日程安排表
日期 |
一组 |
二组 |
三组 |
1月9日 |
城南 |
骑岸 |
兴仁 |
1月10日 |
城西 |
五甲 |
四安 |
1月11日 |
城北 |
石港 |
平东 |
1月12日 |
城区 妇计中心 |
东社 |
平潮 |
1月15日 |
二甲 |
川姜 |
五接 |
1月16日 |
先锋 |
人民医院 中医院 |
刘桥 |
1月17日 |
兴东 |
十总 |
西亭 |
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必查,分支机构涉及条线抽查1家,卫生室抽查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