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25 10: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了解2023年度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份开展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按区卫健委《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通卫健〔2023〕94号)执行,并根据省市项目要求增加考核内容,标准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法与日程安排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检查,12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包括各项指标考评结果和打分情况)录入考核系统,以备区级抽查;第二阶段(2024年1月9日-16日)区卫健委组织考核组检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检查考核采取现场查看、走访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分3组同时进行(日程安排附后)。

三、检查要求

本次检查考核的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挂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及时向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领导进行汇报,根据日程安排,组织、配合好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勤政廉洁规定,接待从简,严禁铺张浪费。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日程安排表

日期

一组

二组

三组

1月9日

城南

骑岸

兴仁

1月10日

城西

五甲

四安

1月11日

城北

石港

平东

1月12日

城区

妇计中心

东社

平潮

1月15日

二甲

川姜

五接

1月16日

先锋

人民医院

中医院

刘桥

1月17日

兴东

十总

西亭

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必查,分支机构涉及条线抽查1家,卫生室抽查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