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6-08 09:24 累计次数: 字体:[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通卫医罚〔2023〕8号

案件名称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童元满母婴护理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经营者:孙素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694MA7J0WWAXB

违法事实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22年5月起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清河路23号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能确认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元整(¥1960元整)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通卫医证保决〔2023〕3003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上登记保存的用于诊疗活动的器械;2、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6月6日

执法主体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