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通卫医罚〔2023〕8号 |
案件名称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童元满母婴护理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
经营者:孙素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694MA7J0WWAXB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22年5月起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清河路23号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能确认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元整(¥1960元整) |
法律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1、没收通卫医证保决〔2023〕3003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上登记保存的用于诊疗活动的器械;2、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6月6日 |
执法主体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