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8-08 13:54 累计次数: 字体:[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通卫医罚〔2023〕9 号

案件名称

南通和美家妇产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南通和美家妇产科医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7日

执法主体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