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通卫医罚〔2023〕13号 |
案件名称 |
南通通州正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
南通通州正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 |
1、在替患者进行疾病诊疗活动中未书写病历记录、开具处方; 2、未制定病历管理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于案件终结前补充制定。 |
法律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21日 |
执法主体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