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通卫医罚﹝2022﹞3号)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2-01-29 10:30 累计次数: 字体:[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通卫医罚﹝2022﹞3号

案件名称

通州俞瑞芳内科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通州俞瑞芳内科诊所

违法事实

2022年1月13日,我委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孙某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三千元整(¥3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月28日

执法主体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