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7-11 17: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了解2023年上半年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有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组织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检查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按《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通卫健〔2023〕94号)执行。

二、检查方法与日程安排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6日前)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检查,6月16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考核系统,以备区级抽查;第二阶段(6月19日-6月28日)区卫健委组织考核组,检查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区妇计中心。检查考核采取现场查看、走访核查和查阅资料、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方法,分3组同时进行(日程安排附后)。

三、检查要求

本次检查考核的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挂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及时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领导进行汇报,根据日程安排,组织、配合好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勤政廉洁规定,接待从简,严禁铺张浪费。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抄送:区财政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检查日程安排表

日 期

一组

二组

三组

6月19日

先锋

川姜

刘桥

6月20日

兴东

十总

西亭

6月21日

城南

骑岸

兴仁

6月25日

城西

五甲

四安

6月26日

城北

石港

平东

6月27日

城区妇计中心

人民医院中医院

平潮

6月28日

二甲

东社

五接

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必查,分支机构涉及的条线各抽查1家,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