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刘利)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24 16:21 累计次数: 字体:[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通卫职罚〔2025〕1号

案件名称

未参与职业卫生现场采样而在原始记录上签字案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刘利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参与2025年7月11日现场采样工作而在现场采样原始记录上签字。

法律依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二千五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执法主体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