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通卫公罚〔2022〕3号 |
案件名称 |
通州区平潮镇尚驿宾馆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
通州区平潮镇尚驿宾馆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擅自将清洗消毒间挪作他用。 |
法律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款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8月9日 |
执法主体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